熬人的查证之路
根据海北藏族自治州农牧局上报给青海省农牧厅的《关于上报海晏县〈甘子河乡尕海村曹金山饲养牛羊发生疑似颗粒饲料中毒死亡情况〉的报告》,“可断定牛、绵羊不存在在草场上吃入有毒物质的可能,而发病死亡牛羊全部有补喂饲料的饲养史,而且病程的长短、死亡快慢与吃入颗粒饲料的数量有很大关系。”“业务部门初步诊断为饲料中不明成分引起的中毒导致牛羊死亡。”
在曹金山看来因为这份报告很快就能解决的问题,却使他陷入了熬人的查证之路。
事发后,曹金山立即与饲料经销商以及饲料生产企业甘肃武威铁骑力士饲料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
武威铁骑力士饲料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张旭代表公司表态:“我们的饲料都达到了国家标准,而且牛羊死亡原因复杂,现在没有法律依据证明是我们的饲料导致牛羊死亡,如果能证明确实是饲料吃死了牛羊,我们愿意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刘祥说,饲料生产企业所说的“法律依据”指的是有检验饲料中毒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实验报告。而海晏县农牧部门因为没有这样的资质,出具的报告不具有法律依据。
为了获得这样的法律依据,2月23日,在曹金山的要求下,海晏县兽医站委托青海省兽药饲料监察所、青海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分别对饲料和死亡绵羊的脏器进行了检验。但他很快又从农牧部门了解到,这两家检测机构因为检测能力有限,无法证明饲料是否有毒。而且“饲料成分那么多,仅检测9种元素,很难说明有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