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忍心看到两个脑瘫儿子受苦,一直倾其所有救治孩子的韩群凤,绝望中亲手溺杀了两个孩子,自己服毒自杀,后来被救活,被诉故意杀人罪。该案因为情与法的冲突,引发了极大的舆论关注,多个民间群体发起签名请愿活动,网络上数十万人签名为这个母亲求情。
我相信,这位母亲这么做,一定不是为了减少麻烦,虽然照顾两个脑瘫孩子很累,而应该是因为那种对孩子前景的绝望。可想而知,她作出这样的选择是经过了多么痛苦的煎熬和挣扎。
这样的人伦悲剧,理应引起社会对救助脑瘫儿的关注。这样的悲剧,不该只由一个家庭、一位母亲承担,这是他们无力承受的,而应该由社会来分担。在救助脑瘫儿上,许多发达国家都有一套完善的社会救助计划,比如英国在这方面就很发达,家有残障儿童,可向社会服务机构申请照顾,钱由政府支付,还有“一帮一”家庭制度,可以分担家庭压力。
对于这起案件,许多人都呼吁法官轻判。我想,法官此时一定比旁观者更加纠结:如果依法判处这位母亲故意杀人罪,判了死刑,不仅将承受舆论压力,也会有良心压力;可如果受了舆论影响,放弃独立判断而宽容了这位母亲,同样也会受到法律专业上的批评。人们情感上的纠结,无法寄望于一次法律判决来寻求平衡,还是尊重法官的独立判决吧。
我的判断是,不要过度纠结于这个残酷的个案,舆论不要给法院和法官施加过大的压力。舆论还是应该回到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如何避免悲剧重演上来。敦促政府出台相关援助的法律,敦促社会组织和基金会关注类似的家庭,并将这种关爱前移,不要等发生了悲剧再去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不能自拔,而是通过社会关爱为这样的家庭减压,不要让他们觉得孤立无援。 (曹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