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此前发出的《关于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的通知》要求,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应在市、县人民政府最终确定年度建设计划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通知下发之前已确定的,应在通知下发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开工项目信息和竣工项目信息,应分别在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逐个公开。通知下发前,本年度已经开工和竣工项目信息,以及往年已开工列入本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信息,要在通知下发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调整或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的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年度建设计划、开工和竣工项目信息,应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开工项目信息,还应在项目建设地点公开。
这位负责人表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应通过政务公开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释疑解惑。对反映的问题,应当专人督办、限时办结,办理结果要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