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13日消息(记者 侯艳)201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今天(13日)在北京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对此作出重要批示。他指出:为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举办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十分必要。希望各界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形成重典治乱、依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路甬祥副委员长宣布食品安全宣传周正式启动。
今年5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确定每年6月份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今年6月13号到20号是第一个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