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扩大和深化经贸合作,稳步开展互利共赢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为中蒙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双方表示,将在本国经济发展战略基础上,完善双边贸易结构,支持相互投资,保持双边贸易与投资的稳步增长。双方将积极落实《中蒙经贸合作中期发展纲要》,利用好两国政府间经贸科技合作委员会、矿能合作委员会及其他合作机制,确保双边经贸合作有序发展。双方同意,从政策层面支持增加环保、高科技投资。
双方重申把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经贸合作首要方向,并表示特别重视矿能资源、农牧业合作。
双方认为应按照矿能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合作“三位一体、统筹推进”的原则深化合作。蒙方表示,支持中国企业参与蒙古煤炭、铜、铁、石油、铀矿等矿能项目以及住宅等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愿在建设连接两国的铁路、公路等方面同中方加强合作。
中方表示,愿同蒙方在成品油供应、炼油厂建设、电力贸易、原材料深加工、过境运输、出海口等方面继续开展互利合作,并提供支持和便利。双方还就经蒙境内铺设天然气管道和高压电线路问题交换了意见。
双方表示,将加强口岸合作,提高通关能力,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保障食品安全合作机制。
蒙方表示,中国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和无偿援助是对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中方表示,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向蒙方提供援助,相信这将对促进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中蒙友好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