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稳健”框架下宏观调控的主要举措表现在两方面:
其一,确定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中央在2004年初明确指出“适当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坚决遏制部分行业和地区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是今年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合理调整投资与消费的关系,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重要方面”。
到2004年底,中央要求继续坚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巩固宏观调控成果,“进一步消除经济运行中不稳定不健康因素,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与此相配合,中央从2004年以来连续几年都将下一年度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确定为8%左右,并一再强调各地务必不要层层加码,相互攀比,而要将重点放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来。
其二,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预期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一方面,充分利用财政、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2004年以后,中央多次要求适当减少财政赤字和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合理调控货币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同时,逐步加大了对“三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社会事业等薄弱环节的投资,仅2005年中央财政用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支出就高达1168亿元,比上年增长18.3%;另一方面,中央强调要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的协调配合,用好税收、利率、价格等经济杠杆,“要继续把控制非农用地供给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把好土地供应闸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由于政策的预见性、科学性,这一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使得我国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发展方式逐步转变,发展潜力不断提高,发展活力持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都开创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