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6日就世贸组织散发美国、欧盟、墨西哥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专家组报告发表谈话,对于专家组裁定中方涉案的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措施不符合中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有关世贸规则,且未满足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保护人类生命健康等例外条款的条件表示遗憾。
他表示,中方注意到,专家组支持了中方关于案件审查范围、出口配额分配及管理、出口许可证发放等方面的大部分观点和立场,认定中方取消了出口限价有关措施,认同中方对耐火粘土和萤石采取的综合管理措施,中方对此表示赞赏。他指出,出于保护环境和可用尽自然资源的需要,中国政府近年来对部分资源类产品,特别是对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产品加强了管理措施。中方认为,这些措施的实施虽然对国内外的使用者有一定影响,但其符合世贸组织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有利于促进资源类产业健康发展。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对资源类产品实施科学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可持续发展。他表示,中方目前正在评估专家组的裁决报告,并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做好本案的后续工作。
7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向成员方散发了美国、欧盟、墨西哥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的专家组报告。专家组分别就案件审查范围、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中方援引例外条款抗辩、出口配额分配及管理、出口许可证发放、最低出口限价等七个方面做出裁决。
2009年,美国、欧盟、墨西哥相继就中国限制部分工业原材料出口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要求与中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展开磋商。三方指责中国的理由是中国对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品生产的铝土、焦炭、镁、锌等9种原材料进行出口限制,从而推高了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并使得中国相关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了“不公平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