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增加小额速裁程序
现有法律规定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在案件的审理中并不简便。即使标的很小、案情不大、双方争议很小的案件,也要走完一审、二审程序,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成本将大大增加,付出的精力也要增多。为此,借鉴有关经验,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启动了小额诉讼试点工作。
该项试点工作最大的亮点是实行一审终审,以最快的方式解决争议。目前,因为没有立法支持,最高法在试点中规定,双方当事人同意放弃上诉权才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我们建议修法时在现行的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之外,增加小额诉讼程序作为第三种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实现简单案件简单审、复杂案件精细审。”罗东川说。
证据突击影响司法质量
我国现行法律对证据规定较为简单,有关的重要制度缺乏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随时提交证据,搞证据突击屡屡出现,影响司法效率和质量。
罗东川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完善当事人举证证明责任和调查令制度,明确证明标准、举证分配制度等都有待立法改进。”
据悉,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适用中存在较大争议,许多问题都迫切需要立法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