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有机构和个人提出,审计署公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数据可能被低估或遗漏。昨天,审计署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审计涉及的每一笔债务都是有据可查、真实可靠的,不存在所谓“低估”或“遗漏”的问题。
每个数据都有据可查
该发言人表示,审计署是依据宪法成立的监督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于审计结果,我们是负责任的。
在这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中,审计署、省、市和县四级审计机关投入4.1万多名审计人员,对所有涉及债务的373805个项目和1873683笔债务是逐笔、逐项核实的,每一笔债务和每一个数据都是有据可查、真实可靠的,个别机构和个人自行匡算、主观想象和简单推测得出的结论是没有根据的,也是对社会和公众极不负责任的。
6.71万亿有偿还责任
该发言人说,此次审计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范围,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也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还包括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用于公益性项目的其他相关债务。在10万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6.71万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为2.33万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为1.67万亿元。
按照债务的法律责任主体和国际会计准则,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负债尚未成为担保人的债务,不计入担保人的负债。
10万亿债务风险不大
对于10万亿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问题,该发言人表示,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如果按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债务率为70.45%。
该发言人说,评估一个机构和企业的财务状况,不仅要看负债,还要看这些负债形成的资产质量,如果形成劣质资产,那么风险比较大;若形成优质资产,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那么风险就会大大降低,甚至没有风险。
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的投向,从经济效应来看,相当部分项目能产生稳定确切的现金流,本身具有自偿性,也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为今后发展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