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两年来,国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改善民生,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强。《行动计划》规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指标绝大多数提前或超额完成。
(一)工作权利
两年来,城镇新增就业227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1939万人,分别超出《行动计划》目标的26.1%和7.7%。截至2010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低于《行动计划》预定的5%。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5%。共查处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违法案件81.9万件。
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两年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先后颁布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70多个部门规章,制定修订100多项安全生产标准和煤炭行业标准,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全国共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约200万起,依法关闭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等单位和项目3.34万余个,共排查各类隐患1356.3万项。
出台人民调解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推动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目前,全国共建立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1.4万多个,建立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约53.4万个,有调解人员200多万人。
(二)基本生活水准权利
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109元,比《行动计划》预定的15781元高出3328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贫困人口生活状况得到改善。2009年初,国家将扶贫标准提高至1196元,新标准覆盖的人口规模为4007万人。截至2010年底,贫困人口减少到2688万人,比2008年底减少了131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4.2%降至2.8%;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611元增至3273元。两年来,对3.78万个重点贫困村实施了整村推进,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264.3万人。
城市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不断改善。2008年第四季度到2010年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超过1.3万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300万套,竣工800万套,以实物方式解决了800多万户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10年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改善了近40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两年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行政法规和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征收行为和征地拆迁管理工作。2009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下拨100亿元用于农房重建补助。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两年来,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2010年,中央财政补助城市低保资金365.5亿元,增幅达12.5%;补助农村低保资金269亿元,增幅达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