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人权教育
两年来,通过多种形式的人权教育和传播普及人权知识,公民的人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完成了《行动计划》确定的任务。
在九年义务教育中,增加了法律和人权方面的教学内容。在小学阶段的《品德与生活》课程中,引导儿童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熟悉儿童权利。在初中阶段的《思想品德》课程中,介绍了17项关于法律和人权方面的内容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高中阶段的《思想政治》等课程中,介绍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以及国际人权公约的有关内容。
高等院校深入开展人权理论研究与教育。国际人权法等三部人权法教材入选“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目前,高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的人权研究机构近30个,数十所高校开设了人权法和人权教育课程,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招收和培养人权方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在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广州大学设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有重点地开展针对公职人员的人权教育培训。两年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了四期人权知识培训班,对各级党政干部和司法系统干部等进行人权知识培训。中央党校和各级党校普遍把人权纳入教学内容,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人权知识教育。公安机关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培养民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人权意识。两年来,全国县级公安局长、监狱长、司法局长分别接受集中培训,强化人权法治意识。
面向大众的人权教育广泛开展。两年来,中国人权研究会等人权研究机构编写出版了《中国人权在行动》、《中国人权建设60年》等书籍。《人权》杂志、中国人权网等媒体积极促进人权知识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