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4日讯7月22日,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信访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贸促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等7个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包括此前公布的在内,98个中央部门中,已有71个部门公布了“三公经费”。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三公经费”数据显示,2010年国税系统“三公”决算达216631.68万元,在已公布“三公”的中央部门中开支最大。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8623.6万元,公务接待费66587.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420.93万元。
2011年,国税系统“三公经费”预算213834.87万元,较2010年决算减少2796.81万元,减幅在目前公开“三公”的中央部门中位居第二,仅次于中科院(减少4420万元)。其中,公车开支压缩约3000万元,为145588.31万元;而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分别为66703.50万元和1543.06万元。
对于“三公”开支如此高的原因,国税方面解释称,由于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三公经费”中央财政拨款预算数和决算数,包括国税系统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10年底,国税系统共有3567个预算单位。税务机构包括总局、省局、地(市)局、县(区)局和乡(镇)分局(所)五级,“平均到每个人身上‘三公’费用上并不高”。记者了解到,全国国税系统有近百万税务干部。
对于“三公”费用的主要用途,国税总局称: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参加国际税收会议、税收协定谈判、反避税谈判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用于报废车辆更新,税务稽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执法执勤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社会相关部门开展税收协作,跨地区税务部门之间的税收征管、税务稽查、联合办税等业务招待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