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官方网站显示22日公布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全文如下: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根据现行预算管理体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法制办)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单位共4个。包括:机关本级、信息中心、研究中心、服务中心。
二、2010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0年,法制办“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84.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97.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154万元,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33.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97.60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办及所属事业单位境外业务培训、立法调研及考察、参加国际会议、国际交流等相关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办车辆的燃油、维修、保险、过桥过路、停车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33.08万元,比预算减少5.12万元(当年计划接待的日本法律交流团推迟到2011年成行)。主要用于法制办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务接待活动中所必须开支的费用。
三、201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1年“三公经费”为305.60万元(与2010年相比增加20.92万元,因人员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7.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70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