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陷阱”,必须不断缩小贫富差距。
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鼓励“先富”,更须实现“共富”。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认为,应以工资改革为核心,提高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让再分配环节更趋公平,进一步降低基尼系数,藏富于民,着力提高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政府要在社会保障、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此基础上,壮大中间阶层,多创造低层社会成员向上流动的机会,让弱势群体不被边缘化,提升全民的幸福指数。在城镇化进程中,积极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进城农民“市民化”。
——跨越“陷阱”,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消解“中等收入陷阱”的复杂诱因,归根结底靠体制机制改革。一些国家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体制变革受到利益集团羁绊,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造成寻租、投机和腐败现象蔓延,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被大大扭曲,以致在“陷阱”里越陷越深。
胡鞍钢说:“中国具有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越是深化改革的攻坚期,越要用好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在利益格局日益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推动市场化改革的深层次破冰,在经济转型中注重政府转型,最大限度地释放发展活力,拓宽发展空间,为跨越‘陷阱’助跑。”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深化改革不仅需要更大决心和勇气,更需要新思维、新路径。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学会在深水区游泳,就要走出‘GDP情结’,以‘民富优先’为导向来改革。老百姓腰包鼓了,消费旺了,生活质量升级了,各种负面情绪和冲突就会明显减少。”
——跨越“陷阱”,必须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中国社科院拉美所所长郑秉文认为,我国在转型中积累的不少问题,比如国企减员增效、税费负担、土地征用和拆迁以及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都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未来几年应立足国情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让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并将之转化为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强大支持,从而不断化解“中等收入陷阱”的社会成因和潜在风险。这也是“包容性增长”的题中之义。
对于由成长期走向成熟期的中国,在庞大的经济总量上再次实现跨越,的确任务艰巨。
但我们有信心打破“中等收入陷阱”的魔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