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襄等5人非法生产销售瘦肉精一案,罪名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新社发 王中举 摄
河南“瘦肉精”案25日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整个庭审过程,扣人心弦。
庭审屡现“雷人”语
“对不起,请法官再给我一次机会……”在被告人陈述阶段,5名被告人均鞠躬向社会、民众道歉,表达忏悔之意。从犯刘鸿林则一度失控,在现场痛哭流涕。
精通化学制造技术的主犯刘襄在庭审中陈述,希望能给他一次机会,今后将发挥自己的化学制造才能,为国家做贡献,不再做违法之事。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在高校学习化学专业的刘襄在毕业后先后在湖北某制药厂和某化工工厂任职。他在不到3个月内研制出了“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
令人捧腹的是,负责销售的主犯陈玉伟称,贩卖瘦肉精是“因为客户有要求”;主犯肖兵也语出惊人,称“这些注射了瘦肉精的猪肉,我也经常吃”;而瘦肉精生产者刘襄的妻子刘鸿林也说,“我从不知道瘦肉精有这么大危害,因为家中一直是吃这类猪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