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8个地区上调最低工资
全国18个地区上调最低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消息,2011年上半年,我国共有18个地区相继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包括13个省、4个直辖市和1个特区。
此次最低工资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且调整的幅度颇大,普遍超过了20%。其中调整幅度最大的是重庆,主要原因是2010年重庆市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因而此次调整变动超过达38%。
调整后,深圳特区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月,为全国最高,其次是浙江省的一类城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也达到了1310元/月。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达到了13元/小时。(实习生 倪力)
山西省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 井下采掘人员、井下辅助人员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600元、1400元,分别调整为1800元、1600元。
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未分档,此表仅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合肥市区和淮北市区的两个数据,增幅计算也仅参考了两市的数据,并不准确。具体其他城市的标准需到安徽省政府官网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