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道德战车
难以开辟行善的通途
如果机器没坏,如果捐献者再坚持一会,那么这将又是一次完美无瑕的英雄义举。但,一个故障就轻易击碎了美好,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为什么行善如此脆弱?
捐献需要爱心和热情,也需要理性和法律。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所副所长刘小冰教授认为,李某虽然签订了捐献知情同意书,但那并不是一个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她并没有救人的法律义务。因为害怕,捐献者李某最终从一个很高的道德承诺上滑落下来,而这是可以理解的,人的本能就是趋利避害。指望依靠道德力量促使人做件好事,不如引导他人理性分析,让他在“我做这件事情既安全、又可以帮助他人”的信心下作出慎重选择,而李某缺乏一个利、弊的理性分析,才导致了后来不成熟的行为。而建立对捐献者的长期回访制、物质精神回报制,则有利于减少捐献者的后顾之忧。
另外,刘小冰认为,在公众医学认知和心理信任度日趋成熟后,可以考虑用法律来规范捐献行为,以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解决目前捐献行为经常出现的情与理的冲突。
李某的“悔捐”,也让人对捐献志愿者队伍进行反思。有学者指出,志愿者队伍日益庞大,其中不乏一时冲动者。另一方面,由于造血干细胞配型成功率极低,有人既欣喜于志愿者的荣誉,又不愿真正为此尽责。学者建议,应该通过科学、耐心的引导,充满人性化的管理,使更多富有爱心的理性者走入这个行列,使这支志愿者队伍结构更加优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张杰认为,无论是要形成对捐献的理性认识还是培育健康的志愿者队伍,都离不开对捐献知识的科学普及。“谁来宣传、宣传什么,这很重要。宣传者局限于政府部门和传统媒体,社会信任度还不够高,如果借助社会组织,宣传效果可能会好一点。”
钱思轩则说,现在对捐献者的宣传有点过了,捐献当然可贵,但在医学上技术已经很成熟,只是件平常的事,如果每次捐献都被渲染成了英雄壮举,反而让百姓对捐献望而生畏。
有关人士特别提醒,全国每年有3万多白血病患者因得不到有效治疗而死亡,如果有更多的理性认识、更健全的配套机制,那么,更多的普通人将成为捐献志愿者,更多的捐献者将会变摇摆为坚定,死亡的数字也会减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