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有藏、蒙、维、傣、壮、朝、苗、瑶、回、彝、土家、布依、侗、哈萨克、羌15个民族设置了本民族医药医院,共计203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药处处长赵文华在此间召开的“中国·贵阳中医药(民族药)博览会”上说,民族医药以其鲜明的特色疗效和相对低廉的服务价格,受到民族地区群众的欢迎。目前,我国有藏医医院69所,蒙医医院53所,维医医院40所,傣医医院1所,其他民族医医院40所。在民族地区,大多数中医药、乡镇卫生院和部分综合医院设立了民族医科,涵盖了18种民族医。民族地区大多数的村卫生室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能提供民族医药服务。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共计安排专项资金7亿元支持35所地市级以上民族医院、79所县级民族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遴选了48个特色突出、优势明显、临床疗效显著的民族医专科(专病)加以扶持建设,一些民族医专科(专病)已成为当地患者诊疗某些疾病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