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31日电 (记者 梁钢华) 记者从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当前广东海洋污染的主要威胁是陆上超标排放和海上船只碰撞泄漏。其中,全省38.5%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加强“海陆联动”的防污监管体系刻不容缓。
根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日前公布的《2010年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陆源入海污染对广东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监控显示,2010年珠江八大入海口门、榕江、深圳河、东江(北干流、南支流)、练江、漠阳江、黄冈河等主要入海河流携带入海的石油类、营养盐、重金属和砷等污染物约108.1万吨。实施监测的91个代表性排污口中有35个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超标率约38.5%,主要超标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
《公报》显示,由于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入海,造成广东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实施监测的11个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中有9个排污口邻近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差”或“极差”状态。目前,广东近岸海域严重污染海域面积达4153平方公里。
另外,2010年珠江口海域发生2起货轮碰撞引发的化学品或油类泄漏入海事件,均对事发海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据悉,2010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共17个,全省近岸共设立各类监测站位550个,监测项目覆盖水文气象、水环境、沉积环境和海洋生态共96项,累计出海1700个航次,共获得各类监测数据19万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