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槛高且花费大 渔民举证困难多
“要索赔,最要紧的是收集证据。没有证据,索赔就难了。”鲁月波在总结索赔经验时,把收集证据放在了第一条。
2005年3月底,乐亭近海出现大量油块,油块持续漂浮在海面上长达数月之久。5月份开始,鲁月波的渔场海产品开始死亡,进入6月,海产品大面积死亡。
鲁月波等受油污损害的6家渔民,先是向地方政府反映情况,但地方政府并未及时采取措施。“天气慢慢变冷,海洋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真是慌了神,特别担心拿不到证据。”带着这种担忧,鲁月波给农业部写信,请求农业部进行事故调查。农业部回复,需要等待国家海洋局的事故报告,才能进一步调查。焦急的鲁月波再次致信农业部,终于引起重视,农业部派出工作组,会同当地渔政部门到乐亭县调查,并委托专业机构做出渔业经济损失评估报告。
鲁月波的代理律师夏军说:“由于海洋局的事故调查报告并未明确提及受影响的具体范围,导致索赔变得异常艰难。最后虽然有了渔业经济损失评估报告,但是,由于未能有力证明渔业经济损失与胜利油田溢油以及大庆91号油轮溢油存在关联度,在诉讼过程中难免遭到被诉方质疑。最后,我们也只能接受调解,但是调解补偿额仅为当初索赔额的40%。”
办理过多起溢油索赔案件的彭先伟律师指出,为证明损失,受损渔民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供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公报、主管机关的事故调查报告、专业机构所作的渔业经济损失评估报告等多项材料。由于海洋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如果当地渔业部门、环保部门不能迅速介入调查,渔民将失去强有力的证据。
至于渔业经济损失评估报告,夏军律师认为,其收费太高,对渔民来说负担很重。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单红军亦持此观点,他说:“损失评估的费用是按照评估报告所认定的损失额的比例进行收费的。比如,评估出来的损失额是100万的话,按照1%收取,就是1万;损失额1000万的话,就得10万,这对渔民来说是笔大花费。”
不管地方政府还是渔民,均已逐渐意识到掌握证据的重要性。疑受蓬莱19—3油田溢油污染的乐亭县,在6月下旬就有渔民发现水质变差,约50%的扇贝死亡,渔民迅速将情况上报。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公布后,该县环保局、海洋局、水产中心于7月4日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赶赴现场予以调查,并抽取部分死亡的扇贝苗予以封存。
在乐亭县农牧渔业水产局水产中心工作了25年的刘凤林说,“面对此次污染造成的损失,渔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显著提高。现在已经封存了不少样本,还请公证处进行公证,渔民倾注了很多心血。”对此,相关法律人士则表示了担心,渔民再出钱出力也未必能获得应有的赔偿。因为如果相关部门及时评估缺席,只靠渔民个人搜集证据,索赔之路势必非常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