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工商局今天(15日)决定,对罗平县工商局违反财经纪律制度兑现风险金以及违规代收检验费的行为进行行政问责,给予罗平县工商局局长张传虎、副局长王飞行政记过处分。
曲靖市工商局通报,调查组仍未发现罗平县工商局对各股室、工商所(分局)下达“罚款指标”。罗平县工商局确实要求干部职工缴纳风险金,主要用于考核以商标战略为主要内容的工商业务、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情况。去年,罗平县工商局全局职工缴纳风险金11.5万元,年底按1∶1比例兑现,除退还职工缴纳的本金外,实际兑现11.314万元(有13名干部职工因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被扣款1860元)。奖励资金中的10万元从罗平县政府划拨的奖励经费中列支,下差的1.314万元从县烟草专卖局划拨的协同办案费中列支。
曲靖市工商局认为,罗平县工商局实行的风险金考核兑现,经费下差的1.314万元从县烟草专卖局划拨的协同办案费中列支的做法,违反了财经纪律制度。
调查组从罗平县辖区内随机选择了72户经营户,先后在罗雄镇、马街镇、板桥镇召开6次座谈会。其中10户经营户反映,有要求经营户“先交个私协会会员费、后年检验照”的情况。
根据调查,曲靖市工商局决定对罗平县工商局违反财经纪律制度兑现风险金的行为进行行政问责,责令罗平县工商局党组和班子成员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市工商系统通报;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罗平县工商局局长张传虎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责令罗平县工商局退回违规兑现资金1.314万元,2011年向干部职工收取的风险金于8月15日前全额清退。
同时,罗平县个私协会会长郑作滨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指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对协会工作存在的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由罗平县个私协会按照规定程序对现任会长职务进行调整。
此外,对罗平县工商局违规代收检验费行为进行行政问责,责令负有领导责任的罗平县工商局局长张传虎作出书面检查,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罗平县工商局副局长王飞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责成罗平县工商局继续做好退还检验费工作,并向经营户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