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个高温补贴究竟难在哪里?
统计显示,郑州今年入夏以来,已有多次高温天气。
据郑州市人民医院门诊科的医务人员介绍,每年一到高温天气,户外工作的农民工因高温休克前来就医的人数明显增多。
事实上,国家有关部委早在2007年就对支付高温补贴做了原则规定,河南省也在2008年出台了高温补贴标准。按照这一标准,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补贴,标准为每天10元。
如今,这一标准并没有变化。
在河南,包括劳动监察、工会等在内的各个部门,每年都要对部分露天作业、高温作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然而,这并不能确保高温津贴完全覆盖到位,在农民工聚集的建筑行业,这一问题尤为突出。
“主要是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位官员说,法律对于高温劳动保护的模糊规定,直接导致可操作性不强,使得高温劳动保护问题在执行和监管上存在难度,各个地方标准不一。
据了解,目前我国唯一一部高温作业可参照的法规,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由于只规定了防暑降温工作的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其中的大部分规定都不适合目前的劳动现状,且和现实需求严重脱节。
工资集体协商能否成为一剂良药?
记者调查了解到,许多劳动者虽然没领到应得的高温津贴,但却根本不敢“较真”维权。
“维权的成本太高了,自己掂量一下就知道了。”在郑州市东风路上工作的环卫工人老张告诉记者,能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自己签的是临时用工协议,哪敢为了一天10元的高温补贴“较真”维权,万一把工作丢了咋办?
郑州某区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的法官告诉记者,劳动者到法院索要高温补贴的案件,“几乎没有”。
有关部门调查显示,高温补贴正在演变成一项由用人单位自由裁量的福利,其发放更多取决于用人单位自身的意愿和效益:效益好的用人单位,由于工会组织健全,一般都会发放高温补贴;效益不好的用人单位,则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没有高温补贴。
目前,郑州市总工会已考虑将高温补贴纳入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职工代表将就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以及高温补贴等与企业进行协商。
“市总工会已考虑将高温补贴纳入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从制度上保障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在一开始就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以保证将来即便出现劳动纠纷也能找到相应的解决依据。”郑州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申文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