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9月5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主持例行记者会。在记者会上,姜瑜表示,安理会通过第1970号决议以后,中方公司没有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利比亚提供军品。
有记者提问:据报道,今年7月,利比亚代表团曾来华与中国公司接触,并签订了购买武器的合同,请证实。中方此举是否违反安理会有关决议?
对此,姜瑜表示,经向有关部门核实,卡扎菲政权曾于7月份在中国政府部门不知情的情况下,派人来华与中方有关公司的个别人员进行了接触。中方公司没有同利方签署军贸合同,更没有向利方出口军品。
她指出,中国政府一贯严格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970号和第1973号决议。我们对军品出口一贯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依据中国承担的国际义务和国内法律法规,对所有军品出口实施严格管理。任何军品出口均须经中国政府部门严格审批。
对于“中国公司可能通过第三方向利比亚政权出售武器”的说法,姜瑜强调说:中国政府一贯以认真、负责任的态度严格执行安理会决议,不允许违反安理会决议的行为。安理会通过第1970号决议以后,我们已经通知相关政府部门严格执行有关决议,并通过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各军贸公司不从事违反决议的出口活动。相信主管部门一定会严肃、认真对待此事。
她表示,据了解,安理会通过第1970号决议以后,中方公司没有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利比亚提供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