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张借条:八根金条、五千大洋,民政局不再受理
拿到2万元奖励的第二天,2010年12月29日,梁伟诗请来泥水木匠修葺崩塌的祖屋屋顶。拆卸中,施工人员从屋顶一隐蔽处,发现一个生满铁锈的首饰盒,里面有个羊皮钱包,内有一张褪了色的红纸借条:
“今借到大井头村鸿文三姐白米共三十八担七十斤。大洋伍仟圆。金条八支,每支一两。待胜利后由当地县政府偿还,付息二分。建议将鸿文三姐以革命家庭看待,其后人须保护及照顾。此据在偿还之日终结。新鹤人民抗日游击三中队李兆培,民国卅三年十二月廿九日。”这张借条笔迹与第一张借条无异。
梁伟诗思量再三,在2011年2月16日才向江门市政府打了报告,未果;5月16日再次向市领导打报告,未有答复。6月30日,梁伟诗再向江门市蓬江区信访局提交了有关资料及报告,信访局让他直接带去蓬江区民政局,然而民政局并未正式受理此事。
据介绍,蓬江区民政局拒绝其补偿要求,理由是当时说的“不能再以借条为理由提出其他要求”。
“按第一张借条所说的支付方式,现在全国的粮食都未必足够给他。”蓬江区民政局局长郑池浓说,所以在处理意见中写明“不能再以借条为理由提出其他要求”,而且用的是“奖励”而不是“补偿”,也正表达了民政部门的立场,他建议该市民将借条捐给国家。(据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