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9月6日电(记者王鹤、贾远琨)包括东方航空、中国国航、春秋航空、山东航空在内的多家航空公司宣布于6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下调10元,每位旅客收取140元;800公里(含)以下征收标准不变,仍为80元。
燃油附加费下调源于航空煤油价格的下调,发展改革委最新出台的9月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为7653元/吨,较8月每吨下调115元。这是新的航空煤油定价机制实施后,第二个出炉的月度航空煤油价格。按照新定价机制,从8月1日起,航空煤油的出厂价格按照不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的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每月1日调整一次。新定价机制将使燃油附加费调整更加频繁,同时也将使燃油费的收取更加合理。
9月6日前执行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是从8月2日开始调整的,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征收标准为15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征收标准为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