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报告。通知指出,对于涉及10人及以上人员伤亡的事件,各地急救中心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接到报告或在收治伤员并初步确认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基本情况,并及时续报。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突发事件或在敏感时期、敏感地区、敏感人群发生的突发事件医学救援信息时,应当立即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以电话或短信形式报告简要情况,再进行书面报告。较大、一般级别的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信息报告按照相关预案和规定执行。
通知说,医疗救援信息报告内容重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致伤人数和医疗救治工作情况及需要提供的支持援助等,突发事件的级别、事件原因、现场死亡人数、事件伤员身份等非医学救援紧密相关信息可暂不涉及。
通知说,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相关信息收集报告工作作为工作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对本辖区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报告的督导检查,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报告情况,并在必要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