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贵州籍苗族母子联手将病婴遗弃江中,9月6日在浙江台州椒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两个多小时庭审,被告人杨真桥和其子杨太宗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1年6个月和8个月有期徒刑。
2010年11月29日20时许,杨太宗的妻子李晓英在椒江区白云街道沙王村的租住处产下一名女婴,初生的孩子让一家人大吃一惊。“女儿的腹部开裂,肠、胃、肝脏等都裸露在外。”
杨真桥和杨太宗赶紧找来3位亲戚,一起将孩子送到椒江东方妇产医院,可是院方表示,孩子的病医院没有能力救治。随后,他们又将孩子送往当地市立医院。该院新生儿科主任杨敏看到婴儿的情况很严重,劝说家属赶紧将孩子送到杭州或者上海等治疗条件更好的医院,不过费用要10万多元。
听医生这么说,杨太宗一家打了很多亲戚的电话,想借点钱给孩子治病,可是一分钱都没借到。随后,他们就抱着孩子离开了医院。
后经调查,杨太宗在市立医院留下的姓名是假名,虽经院方反复要求,他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走投无路的杨太宗一家,怀抱着这个孱弱的小生命在大街上茫然走着,走到经济开发区星星广场附近时,杨真桥和杨太宗等人商议,将婴儿遗弃。
“我家里条件不好,爸爸酒精中毒,就快不行了,我一个月只赚2000元,要养活一家5口人,现在孩子病这么重,我们没钱治,我妈不想我过得这么苦,所以就建议将孩子遗弃。”这些话,是杨太宗在接受警方讯问时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