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克清同志是中共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78年,她当选第四届全国妇联主席,参加领导全国妇女儿童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她强调把妇女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提出了“四个现代化需要妇女,妇女需要四个现代化”的号召,为推动新时期中国妇女运动倾注了大量心血,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她重视妇女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强调妇女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她十分关心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1979年参与指导了《婚姻法》的修改工作。她多次会见各国来宾和率团出访,1980年代表我国出席联合国妇女十年中期会议,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为展现我国妇女的国际形象,增进与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流作出了贡献。1981年,她要求妇联组织把培养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作为工作重点,要“一手摘棉花,一手抱娃娃”。同年,在她的倡导和推动下成立了全国儿童和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1982年担任了宋庆龄基金会主席,邓小平同志说“她是最合适的人选”。
康克清同志是全国政协第五、六、七届副主席。上个世纪80年代初,多次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专题座谈会、纪念“三八”妇女节等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活动。1988至 1992 年七届全国政协期间,她主持筹备成立全国政协妇女青年委员会并兼任委员会主任,领导制定了妇女青年委员会工作规程,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座谈、联谊等活动,在人民政协这块阵地上开创了妇女青年工作的新局面。我当时担任妇女青年委员会的副主任,在她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多次聆听她的教诲,深受革命教育,至今眼前还常浮现她的笑貌音容。她多次会见各国来宾,利用出访等各种场合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宣传中国妇女儿童和青年工作,为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推进人民政协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1992年,康克清同志身患重病,她在弥留之际,仍然关心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关心我国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直至生命最后一息。
康克清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她不愧为党的忠诚革命战士,不愧为新中国女性的杰出代表。她的历史贡献和杰出业绩,深深铭记在我们心中;她的慈祥形象和谆谆教导,至今仍然让我们感到十分亲切;她的思想风范和道德情操,永远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