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制片人未直接回应
昨天,记者致电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秘书处一名工作人员称,央视只是负责播放《赢在中国》节目,制作及运营等其他活动均由王利芬团队负责。该栏目组3年前便已解散,王利芬也已离职。
据了解,当年《赢在中国》节目的获胜选手中,不少人均拿到了注册资金开办了企业,其中包括重庆奇火锅等较知名企业。昨天,记者就此事联系上述企业,多数企业工作人员均称不清楚此事。第一赛季的第五名选手、同程网CEO吴志祥回应说:“建议由当时的主办方统一发布和解释。”
昨天,记者试图联系王利芬本人。其助理马女士称,王正在大连开会,已经知道此事,但暂无时间回应。她透露,原始股东的问题拖延多年,可能是由于投资方和创业者之间始终未达成一致协议。
■律师说法
栏目组违约 已过诉讼期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熊烈锁律师表示,《赢在中国》栏目组与原始股东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如果最终其承诺没有兑现,则存在合同违约行为。《赢在中国》栏目是以央视名义制作和播出的,央视应当对人员的职务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熊烈锁律师介绍,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为2年,即便原始股东们联合起诉,法院可能也不会受理。但如果他们能够提供这数年中均在向央视、栏目组等责任方维权的证据,可以延长诉讼时效。他说,如果获胜选手的企业是得到《赢在中国》栏目的投资而创办,便应遵循游戏规则,原始股东们可以向获胜选手企业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