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16日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下发的通知,10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
通知称,2010年6月1日启动节能汽车推广以来,我国节能汽车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节能汽车技术进步明显加快。为继续引导和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逐步降低油耗水平,根据行业节能技术进步、油耗标准推进等情况,决定对现行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还称,推广补贴标准不变,即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通知指出,推广车辆要达到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相比以前的补贴政策,通知中对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的具体限值进行了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