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昨天公布了9省市2010年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发现有近4亿污水垃圾处理资金被滞留闲置,4.95亿污水垃圾处理费、10.03亿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贷款被挪用于出借、股权投资等其他支出。
审计发现:2010年,浙江省新都热电有限公司桐乡垃圾焚烧项目等5个项目单位重复申报中央污水垃圾处理资金3946.15万元;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城镇截污工程、丽江市古城区玉龙县截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工程等14个项目滞留闲置污水垃圾处理资金3.96亿元。到今年4月底,已有1986.15万元资金收回及重新申报,已拨付滞留闲置的资金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