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
市民自身也要加强隐私保护意识
记者通过约两小时的体验,发现能够识别二维码信息的方法实在不在少数,有高像素智能手机的可以通过手机直接扫描,有的可以通过上传相片到手机上,有的可以通过电脑摄像头拍摄,或者直接上传到电脑。总之,通过该类软件套取个人信息的方法轻而易举。
二维码目前被较广泛应用于杂志、图书和车票等处。记者在不少软件下载页面发现,很多页面上根本没有做软件使用的指南和提醒。尽管也有个别网页介绍了该类软件的用途“防止超市抬价欺骗顾客”、“识别商品真伪”、“识别车票真伪”等,但该类软件的使用者、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目前完全是不可控的。
“该类软件的开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使用过程,使用范围,用软件的人,要有所限制,不能泛滥。否则,乘客的信息被任意获取并用于商业行为,个人隐私就被侵犯了。”广东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泽先认为,铁路方面“实名制”售票的初衷是好的,但铁路部门从二维码上获取乘客信息后应该有保密义务,应该避免乘客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被使用到商业用途。软件开发商本身也应该有告知功能。
谭泽先提醒,对于实名制车票的留存上,市民自身也要加强隐私保护意识。“要防止一些有心人,可能会利用市民的身份证号或者出生日期进行违背市民意愿的商业行为,甚至是进行敲诈、欺骗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