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胜总是觉得这样自己良心上过意不去。
随后,在李家珍老人先后两次转院诊治过程中,刘士圣和家人又接二连三地找到她的家人,表示要予以赔偿,至少要负担医疗费用,“但他们就是不肯收”。
“如果不是我好心办坏事,老太太就不会走得这么早。现在他们失去了亲人,损失已经很大了,我还能在乎钱吗?”刘士圣愧疚地说。
但在李孝香看来,“人家带我婆婆纯粹是好心,而且她自己也受了伤,这本来就是一起意外事故,又不是人家的责任。要了钱就等于否认了这一点。我们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却得不到好报。”
与网络流行的“没有十万元,千万别扶老太太”戏谑之语不同,现实中的这起意外发生后,做好事者感觉愧疚,主动提出赔偿。而发生意外者的家属却坚决拒收,并且连续拒绝了4次,很快,这起交通事故背后的故事不胫而走,感动了四面八方。
李家珍的邻居宁菊红激动地说:“我看李孝香一家做得对,让人佩服。他们看重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而不是金钱。出了这种事,真的不能要对方的钱,否则以后就没有人敢做好人了。”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开玉分析说,从多年前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到《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存好心、做好事去帮助近在咫尺的陌生人却可能要支付“扶务费”的悖论触动了整个社会脆弱的道德神经。人们迫切需要知道,“好人”“好事”是能够获得“好报”的。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不会出现“道德冰点”。
“这起事件温暖了每个人,因为,‘人人自危’并不是规避道德义务的借口。重拾中华民族扶危助困的优良社会传统,弘扬乡亲邻里的淳朴礼让、通情达理这些流传已久的公序良俗,全体公民都应该付诸行动向合肥这两位农妇学习,让类似的事情越来越多。”王开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