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圆满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公路两侧路政管理规定》的决定〉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的决定》,通过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自贡、攀枝花等14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自贡、攀枝花等14个市州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蒋巨峰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决定免去张作哈、李成云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王在银的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刘捷、曲木史哈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家强为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表决通过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任命张金明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在会议举行的颁发任命书仪式上,刘奇葆向刘捷、曲木史哈、刘家强、张金明颁发任命书。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刘奇葆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希望他们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行政,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同时向离任的同志对四川工作付出的辛勤努力和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刘奇葆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立法工作。这次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审议批准了一系列涉及发展民生、维护民利、顺应民心的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把民生事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立法的形式保障和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这项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于促进城乡规划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深入开展,建立长效机制,提供法制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巩固近几年来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治理成效,切实依法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水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刘奇葆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开门立法、为民立法”的指导方针,把立法的过程作为人大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根本宗旨的首要途径,作为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凝聚民心、汇集民智的最好方式,作为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法规,一定要广泛听取意见,特别是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同时,要坚持“科学立法,罚则明确”的原则,着力提高法规的科学性、严谨性。
刘奇葆还就贯彻省委统一部署,依法有序地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刘奇葆指出,根据全国的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市、县、乡三级人大将陆续开始进行换届选举工作。这次换届选举,是在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的原则,意义重大,备受关注。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关系到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关系到巩固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这次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要把握方向,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要周密安排,结合当地实际,全面考虑、统筹安排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要正确引导,媒体的宣传报道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发挥主流媒体的引导作用,确保正确舆论导向,确保换届选举顺利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崇禧、王少雄、郭永祥、张东升、王宇坤、彭渝,秘书长袁本朴和委员共72人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文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列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3名全国人大代表、16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10名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