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调查不应失声
文/廖音
近年,学术腐败检举事件频发,但大都一直停留在争议阶段,或者不了了之。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目前学术评议和调查机制不健全,学术腐败检举得不到及时调查定性。为改善科研环境,重建公众对学术界的信任,必须加强学术调查工作,加大对学术腐败的打击力度。
从学界了解的情况来看,上至科技部、教育部,下至各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内部并非没有学术评议和调查机构,但普遍面临两个问题:一是机构闲置。日常几乎不开展学术纠纷调查活动。出了问题,大都采取逃避推诿态度。对学术检举是否启动调查往往不是委员会自己说了算,而是由行政领导拍板决策。二是缺乏公信力。即使启动调查,由于学术机构的整体管理是行政力量主导,开展的学术调查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
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有国家层面的权威独立的学术评议机构,但我国缺乏类似组织。作为全国性学术组织,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都设有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但更多是进行科学道德的倡议,对于具体案件难以进行实质性调查,加上院士各有其单位,对其启动学术调查需要多方面配合协作。
近期又有一起举报某院士学术腐败的事件,此事社会关注度很高,不应再不了了之。有不少人呼吁,其所涉单位和有关部门应组成调查组,组织相关学术专家进行调查,还这起事件一个真相。更重要的是,应以这起代表性事件为契机,加强我国的学术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学术评议和调查组织建设,才能保证在出现学术腐败检举时不缺位、不失声。在一个健康的学术管理体系中,如果出现学术不端举报,被举报者所在的机构,应该启动独立的学术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不该出现涉事单位不作为的情况。
进而,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全国性的学术评议机构,对学术不端案件进行权威调查。有专家建议,对一些重大学术不端案件,可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启动调查,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此外,学术自治生态建设也有待加强,确保学术单位行政权和学术权分离,减少行政力量和外部利益对学术调查的干预,提高学术调查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信力。要想遏制学术不端及其处理方式的不良状态,有必要实行学术本位管理,打破利益共同体,代之以学术共同体。行政权和学术权分离是一项更为基础性的工作,不限于学术腐败,中国学术界的诸般问题,往往都与此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