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2011年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非区议会界别分组的提名期由11月8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港九各区议会界别分组及新界各区议会界别分组的提名期则为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如某界别分组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越配予该界别分组的选委会委员的人数,便须于12月11日进行投票。
香港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说:“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18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以及已登记为有关的选委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或与该界别分组有密切联系。获提名为候选人的资格和丧失该资格的详情分别载列于行政长官选举条例附表第十七,十八及十八A条。”
发言人说:“提名表格须最少由5名已登记为有关选委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签署,而每名投票人就某一选委会界别分组可签署的提名表格数目不得超过空缺议席的数目。”
另外,按照行政长官选举条例,来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2012年3月25日举行。选举日期昨天刊登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