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 朱立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通报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5”铁水外流重大事故。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这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10月5日11时40分左右,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5号高炉在停炉准备过程中发生铁水外流事故,造成12人死亡、1人烫伤。南钢股份是集矿石采选、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钢为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目前具有800万吨钢、700万吨钢材的产能。
南钢股份炼铁厂5号高炉于1998年建成投产,2006年停炉,2007年6月19日大修后开炉。炉容为402立方米,年产能为50万吨,高炉设有14个风口和1个出铁口,采用碳砖+陶瓷杯水冷炉底结构以及PW无钟炉顶上料方式。
2011年10月5日7时30分,南钢股份炼铁厂5号高炉按照停炉方案要求降料线9-10米进行预休风操作。预休风期间,拆除了炉顶大放散阀和煤气取样管,安装了炉顶打水装置,割开了残铁口处炉皮,并取下了残铁口处冷却壁,同时对5号炉界区内净、荒煤气及高炉富氧等设施进行安全处理,并与公共部分管线隔断。
当天11时37分许,5号高炉进行复风。11时40分左右,现场作业人员在安装残铁沟时,大量铁水突然从残铁口预开位置流出,造成在残铁平台上的12人死亡、1人受伤。
据初步分析,这起事故是由于炉缸内部碳砖受侵蚀变薄,在对其强度检测和论证评估不充分的情况下割开了残铁口处炉皮,复风操作使炉内压力升高,导致铁水击穿炉壁流出。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这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为吸取事故教训,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建立严格的检修制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严肃事故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