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9月30日,本报“求证”栏目刊登报道《财政部介绍财政支出情况:公共财政支出2/3用于民生》并配发短评。报道提出,虽然从数字上来看,公共财政的民生支出在逐年增加,但群众的受惠感受存在差异。针对这一疑问,财政部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系统分析了不同群体对民生改善的感受不尽相同的原因。
目前,我国财政用于保障改善民生的支出大幅度增加,但是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且不同群体对民生改善的感受也不尽相同。财政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感受差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财政收支总量较大,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水平却很低
目前,我国人均财政收入水平不仅远低于主要发达国家,而且世界排名也处于百位之后。按照IMF统计口径计算,2010年美国、日本、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英国的人均财政收入水平均在14000美元以上,而我国人均政府财政收入按当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166美元,仅为上述国家人均财政收入的8%左右。
民生保障和福利水平恰恰与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水平密切相关。举个形象化的例子,欧美国家好比“两口之家”,中国可能是“十口之家”(如果按照实际人口数量相比,应该是“十三口之家”或者“十四口之家”),即使“两个家庭”的收入总量差不多,但人均享受的福利水平肯定会有很大差距。“两口之家”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还有多余的财力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但“十口之家”有可能仅维持温饱。
保障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民生支出也是一个动态调整优化的过程。随着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以及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水平的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将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有些民生支出是“普惠式”,有些民生支出是“特惠式”
促进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财政用于保障改善民生的支出不宜平均用力,而是要积极发挥财政的再分配调节作用,更多采取“雪中送炭”的举措,更多地惠及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和城市低收入者,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像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等,这些“普惠式”民生支出,城乡居民都能从中得到实惠,感受会比较明显。有些支出项目不能实行普惠式的“全覆盖”,如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相应地,中西部地区的老百姓从中得到的好处会多些。
又如,国家取消农业税等,这些举措是针对农民的,城里人的感受就没有那么强烈;而政府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实施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等,这些政策主要是针对城市居民的,他们受惠的感受会相对强烈些;再如,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等,只有这部分特定群体才能感受到。
有些民生支出直接增加个人收入,有些侧重减轻个人支出负担
民生支出的种类比较多,有直接增加个人收入的补贴类支出,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提高城乡低保水平等,这些支出都直接增加了个人收入。
而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水平、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强文化建设等,相应减少了城乡居民的支出,减轻了生活负担,但受益者的感受可能不如增加收入那么直接。
有些民生支出增加居民收入或减少支出,有些体现为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受益者多为居民个人,直接增加了居民个人收入或减少了支出,因此感受会相对直接。
而用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市政公共设施等方面支出,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便利的生活条件,会增进国民的福利水平,也属于民生支出的重要方面,但个人感受没有那么直接。比如,加强环境保护,为人民群众提供宜居的生活环境;推进道路交通建设,使人民群众出行更便捷、快速;完善供水、供电、供暖、燃气、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设施,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生活配套服务;加强灾害预测预报和防治能力建设,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推进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让人民群众购物更加方便舒适等。
财政部表示,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的实惠,2011年财政部门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