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者称“这趟火车不敢坐”
记者搜集到了2号、3号桥的设计图纸,按照图纸,所有桥墩基座必须全部由混凝土浇筑。
那么,在混凝土中掺杂石块,会有怎样的质量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铁路规划设计院桥梁设计研究所的一名赵姓研究员。
他表示,这种偷工减料的行为会带来巨大隐患。“基座就好比是鞋,混凝土浇筑的桥墩是脚,鞋里如果有大量碎石子,能站得稳吗?”他介绍称,在桥墩底部投放石料会使桥墩底部出现斜坡或严重的受力不均。一旦铁路建成,长期遭受到各种力作用,就可能出现桥墩倾斜甚至断裂的后果。
对于这样的工程质量,一名叫丽明的施工人员更是直言:“他们扔石头,我说千万别这么整。将来这趟火车通了,我可不敢坐。”
回应
资质审查:“领导介绍的,怎么审查”
带着对违规分包和工程质量问题的种种疑问,记者先后两次来到工程承包单位中铁九局和业主单位沈阳铁路局。
按照合同法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然而,中铁九局恰恰违反了这三条规定。
在违规分包中,最令人不解的便是为何会出现“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荒诞场面。
对此,记者先是从中铁九局2011年1月26日的一份文件中看到这样的说法:“由于中铁九局宇松项目部在劳务分包资质审查时把关不严,导致江西昌厦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在无隧道施工资质的情况下,承揽了隧道施工任务。”
而项目部的一名负责人聂喜峰称:“负责资质审查的是公司的成本管理部,审查时只是直接看的原件,上面都盖了公章,并没有用别的方法进行审查,证件全了就行了。”
而中铁九局三公司的一名王姓负责人则不经意透露了事情真相:“江西昌厦是沈阳铁路局的一个高层领导介绍进来的,你说我们怎么审查?”
工程分包:签的是“包工包料”合同
对于分包问题,聂喜峰先是称,他们与江西昌厦签订的合同并非包工包料的分包合同,而是“劳务分包合同”。
而据记者调查,中铁九局与江西昌厦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明确显示是包工包料。而且,如果只是包劳务,施工队就没必要偷工减料来获取利益。聂总最终承认,九局没有偷工减料,但的确存在工程分包的问题。
工程质量:处罚文件承认偷工减料
随后,记者出示多份证据指出工程质量的问题,聂喜峰先是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此事。
记者随即拿出一份项目部在2010年7月印发的《处罚决定》。
文件称,“江西昌厦公司,由你公司负责施工的头道松花江3号特大桥工程,在灌注C35混凝土时野蛮施工,擅自用吊车挂吊斗向浇筑的混凝土中添加石块,严重影响基础混凝土强度……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并在最后作出处罚一万元的决定。
对此聂总又表示,当时是现场监控发现存在问题,公司让他们清理,并下发了文件。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项目部并未就此进行彻底调查,这样的行为也并未停止。
主管部门
中铁九局成立专门调查组
在记者向沈阳铁路局和中铁九局相关负责人详细反映了宇松工程的问题后,引起其重视。
中铁九局副局长赵铁军向记者表示,中铁九局已就此成立专门调查组,将对相关桥墩进行钻芯取样,绝不容许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对于这一事件暴露出的管理缺失,则应充分总结教训,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沈阳铁路局副局长王凡也向记者表示,已成立专门调查组梳理问题、实地检测,并将按照规定对暴露出的质量和分包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明知偷工减料项目经理不及时制止钻芯取样发现石块却 “保密”记者获悉—— 隐患铁路全线停工接受检查
就在松花江3号特大桥12号桥墩内被投放石块之前,该线路的项目经理高奎成已经掌握了相关情况,遗憾的是高经理却没有在第一时间返回现场制止这一偷工减料行为的发生。
目前,该条铁路线路已经被全线叫停,一个由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也已经进驻工地开展全线路的质量大检查。
但就在同时,多位居住在工地附近的目击证人和举报人却向记者反映,从来就没有调查组的人找过他们了解情况,更没有人让他们指认过投放石块的现场和位置。
现场不制止
黄金时间“磨”记者
2011年6月20日上午,记者第一次赶到沈阳中铁九局集团,恰巧该集团负责宇松项目的项目部经理高奎成也在集团汇报工作。
在与中铁九局沟通情况时,吕天博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松花江3号桥的施工负责人张维兰正在向12号桥墩边运输石块,并且有消息称当天夜里将向桥墩内投放石块。
6月20日中午,记者正式将该情况通报给了项目部的高奎成经理,并且希望他立即赶回400公里以外的工地现场,制止该情况的发生。
遗憾的是,高奎成经理并没有马上返回,而是在记者所住的宾馆房间内呆了一下午的时间,反复向记者做工作希望不要报道此事。直到当天下午5点左右,高奎成强行扔到房间里两万元现金后才匆忙离开。
而据直接向桥墩内投放石块的工人大伟回忆:“第二天早上(6月21日),项目部的高总到达现场,问张维兰是否向桥墩内投放了石块。张承认投放了,但是随后事情就不了了之了。”也就是在高奎成赶到工地之前的几个小时里,数百立方米的石块被投放进了3号特大桥的12号桥墩,用来充抵混凝土数量,以减少成本的支出。
钻芯取样
发现石块须“保密”
10月9日,记者再次赶到位于吉林省抚松县的宇松铁路工地,被举报有石块投入的3号特大桥的工地就在松花江的河道内,记者看到,由于前段时间江水暴涨,工地上原本用混凝土修建的临时跨江桥梁已经被江水彻底冲毁。
3号特大桥的13个桥墩已经全部停止施工,沈阳铁路局的技术人员正在一些桥墩边向下钻眼,以便从桥墩内部取出样品进行检验。
居住在距离现场不足200米的李瑞林老人和举报人吕天博、郑伟等人都在现场表示:“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调查组的人找过我们核实情况。”
记者还在工地附近找到了一处采石场,据采石场的工人介绍,他们曾经向铁路工地出售过大量的石块,用来投放到桥墩内。
“我们看到有人来调查桥墩了,但就是没人找过我们作证。”一名工人说,“我们这么多的人证物证在这里摆着,他们什么情况也不调查,还查个什么呀!”
按照沈阳铁路局工程处负责该项工程检测工作的一名副处长给出的时间表,对于现场桥墩钻芯取样的检测报告应该在10月17日前完成。该报告将包括现场所有检测过桥墩的钻芯位置、深度、直径等基本信息,同时还将完整地报告在桥墩内是否有石块、渣土等物质。
10月18日,记者致电沈阳铁路局工程处,得到的却是检测报告依旧没有完成的答复。
可就在同一时间,报料的农民工却告诉了记者这样一个情况:“我们前几天在项目部的院子里见到了所有钻芯取出的样品,在多个样品中都看到了石块,有的石块层的深度超过30厘米。”
同时记者还从负责检测工作的调查组内部获悉,就在钻芯取样的第三天,检测人员就已经在从桥墩内部取出的样品里发现了石块,但调查组的负责人要求所有参与检测的人员一定要严格对外保密,并要求“绝对不能透露出去半点消息”。
节外生枝
施工人员再爆“石块桥墩”
就在记者采访结束之前,又有报料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个新的情况:同样是外包出去的另外一个施工队伍承建的松花江1号特大桥也曾经在桥墩内投放过大量的石块。
据报料者反映,该桥的施工队伍是中铁九局三公司王姓总经理的一个朋友,由于与王姓总经理关系很好,所以在施工中处处受到关照,以至于在其他农民工队伍不能拿到工资时,承建1号桥的队伍居然能从工程项目部多领走数百万的工程款。
根据这名报料者介绍,1号特大桥同样在多个桥墩内投放了大量的石块,石块的来源也是工地附近的一个大型采石场。
“都是用翻斗车拉到工地上的。”一名向1号桥拉石块的司机透露,“我也往3号桥拉过,但是我拉到1号桥工地上的石块丝毫不比拉到3号桥的少。如果需要作证,我愿意站出来说!”
沈阳铁路局和中铁九局的调查组获悉情况后,工作人员表示也将对1号桥展开调查。
与此同时,中铁九局三公司的王姓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了承建1号桥的是他的朋友,并且具体地承认了该桥的承包人曾经与他是师徒关系。关于该施工队伍多领了工程款的情况,王姓总经理没有丝毫否认。
问题铁路
全线停工接受检查
就在记者发稿之前,中铁九局党委宣传部仇姓部长来到北京,当面向记者介绍了这条埋下了多处隐患的铁路线路目前的情况。
据仇部长介绍,目前该条铁路已经全面停工,正在等待着由沈阳铁路局和中铁九局联合组成的调查组的全面质量检查。
“我们一定要严格检查,绝对不能允许这种情况再次出现在我们工地上了!”仇部长说,“一旦查出有问题的桥墩,我们马上就安排爆破,把桥墩炸掉,重新建新的,所有的损失我们九局自己承担。”
律师说法
工程涉嫌多宗犯罪
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会员张平在了解了这条铁路线路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后指出,该条铁路不管是施工者还是组织管理者都涉嫌多宗犯罪。
张平说,首先,中铁九局三公司居然让一伙骗子可以凭借伪造的公章和文件就能承包工程,并且还在工地上干了接近两年的时间。
这种行为很明显涉嫌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玩忽职守罪,并且后果相当严重,依法应该追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张律师还指出,那些能够通过偷工减料获得利益的施工者同样涉嫌犯罪。张平介绍,我国刑法中还规定了偷工减料给工程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犯罪,罪名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罪。
张平介绍,去年发生在北京的明月湾豆腐渣工程就属于这种情况,最终提供劣质混凝土的老板被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罪追究了刑事责任。
最后张平表示:“从现有的情况来看,那伙骗子是通过沈阳铁路局的一名领导介绍才得以进入到该工程内的,那么那名领导是否通过引荐骗子承包工程而获利呢?那名领导是否也应该承担相应的党纪或是法纪的责任呢?这还是需要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的。”
本版文/据新华社上午电舒静王洪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