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云南曲靖铬污染事件被披露,引起全国广泛关注。8月16日,云南省环保厅要求,肇事企业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化工”)在停产整治期间,必须完成老铬渣库和现厂内渣库堆存的全部铬渣的无害化处理,未经曲靖市环保局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然而,据当地村民反应,9月底,陆良化工在没有满足复产条件的情况下竟然恢复部分车间生产,而试图阻止其复工的部分村民被企业保安打伤。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赶赴云南曲靖调查发现,陆良县小百户镇兴隆村村民仍然生活在“铬污染”环境中,没人对污染土壤进行检测,甚至连随处可见的铬渣也未作处理。
肇事企业擅自复产 村民阻止被打伤
9月1日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对现有铬盐生产企业,2011年年底前未完成2006年后新产生铬渣治理任务的,以及2012年年底前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处置完毕方可恢复生产。然而,据当地村民反应,在铬渣并未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肇事企业陆良化工竟擅自恢复生产,而试图阻止其复工的部分村民被企业保安打伤。
铬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和云南省领导纷纷作出批示。8月16日,云南省环保厅向曲靖市人民政府发送《关于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非法转移倾倒铬渣,造成环境污染事件处置意见的函》称“根据我厅调查,造成此次污染事故的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其行为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曲靖市人民政府依法追究该公司法人代表及主管人员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追究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9月1日,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宣布:从即日起,停止受理、审批云南省曲靖市的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该市全部完成非法倾倒铬渣和被污染土壤的处置工作等整改要求。张力军在会上强调:“对现有铬盐生产企业,2011年年底前未完成2006年后新产生铬渣治理任务的,以及2012年年底前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处置完毕方可恢复生产;铬渣堆存场所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防止污染扩散。”
无论是环保部的要求还是云南省环保厅的规定,陆良化工及其关联企业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的复产,都应履行十分严格的手续。然而众多村民反映,9月底,陆良化工部分车间及其关联企业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的维生素k3、铬粉等生产线均已复产。一些村民去阻止企业生产,结果被保安追打,一些人被打伤。
记者查阅工商登记资料发现,陆良化工和和平科技的法人代表均为徐建根,登记住所也均为西桥工业园区。记者实地走访则发现,两家企业确实是混在一起的,没有任何明显的隔离围墙,在大门口的铜牌也只标明了“和平科技”,四处寻觅未见“陆良化工”的牌子。和平科技总经理汤再杨则对外界公开宣称,和平科技和陆良化工实为一家企业,前者负责生产,后者负责销售。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陆良化工和和平科技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原来差不多,均包含了“重铬酸钠”的生产和销售,而生产重铬酸钠必然会产生铬渣。蹊跷的是,今年6月7日,也就是在异地倾倒铬渣事件发生前后不久,和平科技的经营范围进行了部分变更,即将“重铬酸钠及其深加工铬盐的生产、销售”变成了“铬盐的生产、销售”。有业内人士认为,企业此举目的十分明显,就是想把和平科技从铬污染事件中解脱出来,保其正常生产,事实上本次铬污染事件中陆良化工是“元凶”,和平科技也难辞其咎。
记者就陆良化工部分车间复产以及和平科技复产等问题,试图采访这两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徐建根,可徐建根一问三不知,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9月27日晚10点多,记者看到陆良化工及和平科技部分车间正在生产,灯火通明。记者当时还拨打了当地“12369”环保举报热线,根据其语音提示操作试图转到人工服务但未成功,只是听到了“请留言”的电脑提示。记者在电话中陈述了“陆良化工及和平科技为何复产”等疑问并留下联系电话希望能得到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接到环保部门任何回复电话。
9月28日,针对陆良化工复产的问题,陆良县委宣传部拒绝接受采访。在陆良县委宣传部,陆良环保局原环境监测大队大队长王宏华表示不接受记者的采访,同时称陆良化工及和平科技复产一事由县里统一安排。
9月29日上午,记者围绕铬污染处置工作结合采访到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列出了需要政府部门回答的27个问题,请陆良县委办公室转交县委书记朱党柱;当天下午,陆良县委宣传部宣传科长李建文代表县委正式答复称:不再接受媒体的重复采访,县里根据专家的论证和建议正在正常开展工作,有什么情况将会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外公布。记者后又到陆良县发改局等部门采访,但大都得到了“要和宣传部联系”的回复。
10月14日,记者试图联系云南省环保厅办公室采访,一位女同志将宣传处的电话告诉了记者。此后,记者数次拨打该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试图联系曲靖市环保局办公室采访,但办公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