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昌鼎表示,由于外网信息没有及时更正,给购房者造成了一定的误导,也让开发商有了可乘之机。但房地产企业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商品房销售的行为并不合法,售出房屋也不能办理房产证,宜昌市房地产管理局有责任对此进行监管。
【录音】
项昌鼎:他这个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至少是违反了《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
记者:既然是违法行为的话,有没有规定应该进行什么样的处罚或处理?
项昌鼎:按照《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应该有我们房管部门吧,我们每年都有这样的检查。但目前,所有宜昌的这一块还都没有进行行政方面的处罚,还都没有这样做。
记者:是没有依据?还是有依据没有去执行呢?
项昌鼎:有的是有依据,但是我们的行政行为上的要求主要是纠正他们不合法的行为。
记者:那么这种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出售,在不在你们的监督范围之内呢? 宜昌市房管局在监督管理方面有没有责任呢?
项昌鼎:在我们的监督范围之内。接下来我们第一个要求他们停止不合法的行为,第二个他已经销售的,或者已经受了别人的定金的,要求他返还。
项昌鼎告诉记者,媒体对相关事件的报道已引起宜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从下周一开始,宜昌市房地产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一次商品房预售大检查,行动将持续到11月中旬结束。
有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