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0月22日电 如何制定有效的措施,是实现保障房建设有序推进的关键所在。今年以来,山东省出台了涵盖土地供给、资金引入、质量监管、申领审核等一系列政策,通过政策先行实现保障房建设逐步制度化常态化。
今年,国家下达给山东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32.82万套,是去年的2.8倍,其中包括新建公共租赁住房7.4万套、廉租住房1.2万套、经济适用住房8.6万套、限价商品住房3.3万套,改造棚户区11.54万户,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0.78万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吴英说:“虽然山东省保障房建设任务重时间紧,但有序推进和确保保障房建设质量更为重要,这需要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来为保障房建设提供科学的指导和加以规范。”
在保障房用地供给方面,山东省出台《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鼓励各地利用存量用地,科学编制用地计划,确保新增用地指标,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保障保障房建设用地需求。
同时,山东省还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批后监管,加大清理查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力度,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按期依规开发利用,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从严处理。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程怀忠说:“为了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进度,提高各级政府组织督促保障房建设的积极性,一些地市还将保障房建设工程纳入考核体系。”
据了解,济南、青岛、烟台、济宁、泰安、莱芜、临沂等7市已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日照、临沂、德州、滨州等10个城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对市县区的年度考核体系。
为了让百姓住上满意放心的保障房,山东省严把保障房质量关,通过建立保障房质量监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房建设质量。山东省规定,凡是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要严格执行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把参建单位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姓名刻在标牌上,让群众直接进行监督和评价。
在完善的政策措施的保驾护航下,山东省保障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至8月底,山东省已提前完成保障房建设开工任务,比国家确定的11月底前全部开工的目标提前了3个月。山东还将确保年底前连同结转项目竣工率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