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醴陵市法院公布一起买官诈骗案:该市某局党委书记8万元买官被骗,诈骗者徐某获刑3年半。经多方印证,记者获知“买官”者为醴陵市农机局党委书记叶长华。案发至今,其仍在原岗位上任职,似乎未受“买官”事件影响。
为当局长送给领导8万元
醴陵市法院的案情通报显示:去年四五月间,该市某局党委书记叶某欲谋求职务升迁或调动,办公室主任龙某“领会”意图投其所好,开始四处活动。一次,龙某与为该局送饮用水的汤某(龙某的连襟)谈及此事,汤告诉龙,自己的邻居徐某与某市领导关系很好。
龙要汤与徐联系,利用对方的关系帮叶搞定职位调动一事。通过汤的引荐,叶、龙二人多次与徐见面。起初,叶、龙二人对徐的“能耐”有些怀疑。一次会面,徐将一份有市领导签名的拆迁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批件在叶、龙面前显摆,说这是自己帮朋友找领导签下的项目。由此,叶、龙二人对徐深信不疑。
不久,叶、龙、汤与徐商量送礼给领导希望当上局长或调任其他职务,并最终确定送8万元银行卡。随后,叶拿8万元现金给汤,约定好8万元先由汤出示借条给叶,如果事未办成,汤将钱如数退还给叶。
今年1月30日,汤出示借条给叶,以自己的名义将8万元存入银行,并于同日将8万元银行卡交给徐。徐向汤出具了收卡收据。
1月31日、2月15日,徐先后两次在银行卡上支取现金49900元和30000元,均挥霍一空。今年3月,见职务升迁、调动一直没有消息,叶、龙等人找到徐,方知被骗,于是报警。案发时,银行卡上只剩下100元。
“受骗人”仍在原岗位工作
记者通过多方调查证实,涉案的叶某为醴陵市农机局党委书记叶长华。叶长华在电话中说,钱是他借给别人的,随后便匆忙挂断电话。该案中为叶活动升迁一事的龙某为龙春华,龙告诉记者,汤是他的姨夫,他在本案中确实做了一些联络工作。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超说,本案中因为被骗者叶长华并未行贿成功,故而不能构成行贿罪,但叶、龙的行为已违反党章及纪委相关规定,属违纪行为,应受到党纪处分。
24日,记者就此致电醴陵市农机局,一工作人员说,叶长华下乡检查工作去了,其一直在原岗位工作。
事后经查实,徐某当初出示的领导批件系伪造,这是一起蓄意而为的诈骗案件。但一位在醴陵生活多年的人士说,一位农机局党委书记为升迁、调动就愿意花掉8万元,这笔不菲的行贿资金值得深究,此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的官场生态,违纪干部未受处分印证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