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今天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关于保障房的公平性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表示,经适房五年后如上市,80%-90%土地增值收益由政府来收回,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限制借经济适用住房谋利的情况发生。
姜伟新说,公平问题确实是非常严肃的问题。住房保障这项工作的顶层设计,我们考虑第一位的还是基本保障制度的问题。在一定时期内住房保障的范围是什么、方式是什么、机制是什么、目标是什么、原则是什么,我们认为最顶层的还是这个,这一点刚才已经跟委员们报告过了。下一个就是如何落实好这五个方面的制度,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姜伟新表示,第一位的公平还是保障率。到“十二五”末期,我们国家城镇住房保障要达到20%左右,跟其他国家比,我们这个比例是低的。这个比例究竟怎样,在实践当中还可以不断地研究和探索。
第二个层次的公平问题就是执行当中的个人财产的占有,会不会有人借保障房谋利的问题,这也是我们这几年工作当中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
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例,一是户型设计现在是限定在60平方米以内,一般收入较高的家庭不会住那么小的房子。二是条件的审查,必须是低收入。开着宝马去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现象发生过,但不是主要的,也说明我们管理过程当中还有问题。要审查收入,实行三榜公示、公开。三是政策上有限定,买了经济适用住房,五年内不能上市,只能自己住,五年后允许上市,但是还有两条非常严格的规定,第一是只能卖给政府,或者优先卖给政府,第二是80%-90%的土地收益由政府来收回,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那些借经济适用住房来谋取很大利益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