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间,河北省监狱管理局首次向外界披露称,监狱物防、人防不到位,技防装备没有跟上,领导和干警心存侥幸心理等四个因素导致王振轻越狱事件发生。
9月11日6时许,河北深州监狱服刑人员王振轻从其关押监所逃脱,24日凌晨2时许在老家河南被捕并于当天被押解回河北接受审讯。10月27日,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监狱管理局邀请新华社、中新社等媒体,到深州监狱、石家庄监狱参观,首次公布9月11日深州越狱事件细节。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刘建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州监狱罪犯脱逃事件,暴露了监狱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这其中既有历史的问题,也有现实的问题,既有客观问题,也有监狱管理中的问题。
刘建华说,导致发生王振轻越狱事件首先是物防不到位。深州监狱始建于1970年,年久失修,不符合现代监狱的管理要求。从十几年前就一直准备对该狱进行搬迁,但因征地等方面原因迟迟拖延,直到2010年初才决定在附近建设改造。因为一直在准备搬迁,所以投入非常少。同样因为面临随时可能搬迁,为避免资金浪费,照明、通讯等设施多年来没有再投入,监控、报警设施甚至一片空白,技防装备也没有跟上。
刘建华表示,深州监狱是全省警囚比例最低的监狱之一,距离国家规定有较大差距。警力严重不足导致干警处于超负荷状态,使得人防不到位。同时主观上讲,一些领导和干警也存在侥幸心理,相关制度、责任落实不到位,给王振轻的越狱提供了可乘之机。
河北司法部门表示,发生犯人越狱事件后,已免去了原监狱长以及主管改造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政治处主任职务。此外,河北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纪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在对该狱事故责任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党纪政纪处分。此前,监狱2名值班干警已被检察机关批捕,监区大队长和指导员已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