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下,众多小微企业面临生存考验,融资难和税费负担偏重等问题突出。国务院常务会议10月12日研究确定了一系列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和财税政策,其中包括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称,此次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幅度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
除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外,财政部日前还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此外,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继续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易中舸说:“这次政策方向明确,主要对微型企业扶持效果明显。目前,全国有3000万家个体工商户属于微型企业,这部分企业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比不大,但政策调整对这部分企业影响比较明显。此外,由于很多微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政策还有利于降低中型企业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