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0月30日拍摄的发生事故的霞流冲煤矿。新华社记者 周勉摄
顶风作案 违规进行生产
当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就在事发前不久,衡阳一家大煤矿的工程师去给霞流冲煤矿的工作人员讲课,提到他们的安全隐患,霞流冲煤矿的工作人员还颇不服气,没想到这么快就出事了。
事故发生第二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立即率工作组连夜赶赴事故现场,在随后召开的会议上,他指出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根源在于违法违规生产经营。
据了解,此前,由于安全隐患,相关部门暂扣了这个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但该矿顶风作案,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复产验收就生产,违法违规作业,最终酿成事故。
国家为了遏制矿难发生、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出台了许多政策,但是在霞流冲煤矿,这些政策最终流于形式。
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此前许多事实和经验表明,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能够有力的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矿工的生命安全。但经记者核实,“10·29”矿难发生时,井下的35名人员中,并没有煤矿矿长、副矿长等领导,导致难以进行有效的组织撤离。该矿工会主席许双元也承认了这一事实。记者采访得知,该矿长期都未很好执行这一制度。
在环境复杂的矿井里,一旦发生事故,矿工自救互救能力变得无比重要,在“10·29”矿难中自救逃生的刘胜利,正是得益于拥有较丰富的救援经验。获救的霞流冲煤矿矿工告诉记者,瓦斯爆炸时,部分工人因为没有携带规定要带的自救器,没有防毒面具和氧气瓶,最后窒息而死。专家分析,正是日常对矿工的安全教育不足,导致矿工没有意识到违规作业的危害性,并在瓦斯爆炸后,不能进行有效自救和互救。
霞流冲煤矿自上世纪70年代开办以来已经40年,企业负担极重,目前矿产资源面临枯竭,生存面临极大困境。霞流冲煤矿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安全隐患边整改边生产,麻痹大意,最终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