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日报了解到,近日,内蒙古任免五名副省级领导干部,其中李佳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内蒙古党校校长。具体任免如下。
经中共中央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
李佳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内蒙古党校校长,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
任亚平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委兼内蒙古党校校长职务;
刘志刚同志(内蒙古军区司令员)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
吴合春同志(内蒙古军区政委)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委员职务;
李鹏新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不再担任青海省委常委、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