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现荒唐决策 “管家”频频“败家”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然而,吴日晶主管新广国际期间,屡屡出现荒唐决策,极大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荒唐行为一:高风险低收益,常做亏本买卖。身为国有资产“管家”的吴日晶,本应深谙“以低成本追求高收益”的经济学规律,但他却在国内外承接投资额数以亿计、风险巨大的工程,然后将之转包给其他企业,新广国际只获得每年数百万元的“管理费”。纪检监察机关查明,新广国际多个投资项目出现重大亏损,目前尚未收回的投资及回报高达3亿多元。
荒唐行为二:高买低卖,无视信用风险。吴日晶和陈某等人高价买入电解铜,然后低价卖出,并让买方将钱打入陈某公司。2007年1月至8月,以新广国际名义开出的信用证折合人民币2.38亿元。这些钱全部投资于陈某名下或其控制的公司,案发前分文未还,陈某潜逃出境,至今未归。
荒唐行为三:低息借高利还。2008年10月,吴日晶等人在买卖电解铜时遭遇铜价暴跌,新广国际资金链濒临断裂。吴日晶找到广东茂名市“黑老大”李振刚,借走1.1亿元的高利贷。2009年1月,吴日晶用新广国际刚从银行贷到的2亿元还给李振刚1.66亿元,利息高达5600万元,而此时距其借款时间还不足半年。
吴日晶的荒唐做法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损失,他本人从中获取了大量“好处”。吴日晶接受审讯时表示:“我现在用新广国际的资源支持冯志标(新广国际财务部原总经理)等人做几个大项目,他们也会感谢我,等退休以后也会给我关照。”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和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分析说:“吴日晶希望退休后得到关照,说明国企高管腐败有可能形成‘期权交易’,不仅受贿,还要长远获益,这一点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