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
改革开放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鲜明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动力。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在总结我国文化改革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专题研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并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意义十分重大。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实践基础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把文化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坚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决定》提出进一步深化文化领域的改革开放,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成功经验;二是明确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加快进度、加大力度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前者是后者的实践基础。
党的十六大厘清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提出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概念及分类改革的要求,相应地提出了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任务。这是对现代文化认识上的一次思想解放和与时俱进,带来了文化领域的深刻变化。党的十六大之后,中央迅速部署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选择了35家文化单位和9个地区先行先试,国务院出台了支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优惠政策。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试点任务全面完成,一批自愿参与改革的文化单位和地区也取得不少突破。中央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于2005年年底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其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主要是在4个方面推进,并且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变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混乱局面,实现了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各自回归本位,各自承担自己的任务,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是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新型文化市场主体。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文化单位是按照行政级次配备的,实为行政部门附属机构,没有独立经营能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文化市场主体缺位,显然难以发展文化。所以,中央把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紧抓不放。从2003年到2011年先后完成了出版、发行、电影单位转企改制,部分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广电网络也完成了转企改制。转制后的文化企业迅速成长为新型文化市场主体,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主力。
三是推动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于主要是面向社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革命纪念馆等,完全变成公益单位,政府主导,向公众免费开放,创造社会效益。对于既是公共传播机构又有经营性产业的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实行“两分开”:编辑、出版、播发等新闻宣传业务,仍然实行事业体制;印刷、发行、广告、电视剧制作、网络传输等,则要剥离出来,转企改制,实行市场化运行。这两项改革也取得了突破,加上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大大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四是调整结构布局,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竞争力。在转企改制的同时,重视产业、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组建了一批新兴文化产业园区和集群,打造了一批文化企业集团,加快了文化创新与高科技的融合,文化竞争力有了显著提高。
正是有了将近10年的文化体制改革实践基础和改革发展给文化领域带来的深刻变化,《决定》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